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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分赔偿款家庭起风波 法院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湘乡之窗
2008-6-18 11:01:55
湘乡之窗网讯 6月13日,湘乡法院东山法庭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顺利调处一起因抚恤金等财产分割引发的公媳、祖孙对簿公堂案件。特从广西赶来的原告家人及被告、部分村民均见证了法院对该案的耐心调处,纷纷拍手称赞。 31岁的廖某系广西来宾市人,三年前与湘乡市梅桥镇龙泉村青年彭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 4月8日,正当壮年的彭某驾驶摩托车外出时被一辆面包车追尾相撞,不幸死亡。廖某与年过半百的公婆含泪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与肇事司机达成了协议并操办了丧事。廖某在湘乡除婆家外举目无亲,思虑再三,她决定携女返回广西娘家生活,而刚遭受丧子之痛的公婆却无法接受家破人散的结局,要求抚养孙女彭艳,双方陷入僵局,公公彭某林遂将彭某死亡所获的赔偿款存入银行,闭口不再谈分割之事,廖某在无奈之中一纸诉状将公婆告上了法庭。 5月7日,湘乡法院东山法庭立案受理了此案。在仔细阅看了这起特殊案件的材料后,决定尽力化解矛盾,妥善调处该案。当天,东山法庭负责人与承办法官根据原告的申请和提供的线索迅速冻结了诉争标的款,随即将相关法律文书送到了被告家,耐心地向被告夫妇进行了解说劝导,为双方确定了庭前调解的时间。一石激起千层浪,被告及其家人、当地村民对原告的起诉行为非常不满,对法庭亦颇有微词,纷纷向当地政府、人大代表反映情况,扬言若不将孩子留下,一切免谈。5月21日原告及其家人前往被告家,欲协商解决矛盾,当地村委、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了调解,但因分歧太大,双方不欢而散,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庭确定的5月22日庭前调解也因被告的不配合而未能进行。东山法庭的干警们没有气馁,动员原告的代理人和亲友反复地做原告的工作,使其充分理解公婆的痛苦并愿作出让步。开庭前,承办法官又认真听取了被告所在村组负责人、人大代表们的意见,并进行了沟通,恳请村组负责人、司法所干部和人大代表协助法庭做工作。6月13日案件如期开庭,审判庭座无虚席,法庭在庭前征求了双方的意见后,为了避免因面对面的庭审而激化矛盾,决定再次耐心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并适时引用四川汶川地震的惨况唤醒当事人心中的亲情。隔在双方之间的坚冰慢慢地融化,双方就赔偿款分割的数额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被告坚决要求将彭艳所分得的赔偿款由自己或村组负责人管理,经法庭干警依法据理解劝,被告接受了法庭的意见,但又提出原告因开服装店欠下的债务问题。时间已临近下午一点,双方亲友相互开始言语攻击。法庭干警及时进行了疏导,又放弃休息时间,不厌其烦地向双方宣讲法律,并就矛盾的焦点一一进行沟通。通过一整天的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原告廖梅丽当庭表示会尽心抚养好小孩,妥善管理和使用好赔偿款,并决定在月底带小孩回被告家探望,被告亦老泪纵横地说:“儿子死了,我会把媳妇当女儿看,家里随时欢迎你们回来!”,准备踏上归途的原告家人由衷地说:“感谢湘乡法院的法官们认真细致的工作,不仅挽救了一个不幸的家庭,更让我们异乡人领会到了湘乡法官的正直、敬业精神!”
【作者:易军湘 责任编辑:冬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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