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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近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情况的思考

2008-6-20 10:16:16 本站原创

 

周建辉

 

近年来,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在全省排名连续徘徊靠后,原因在哪里,应该从哪些方面加强,带着这些问题,我先后到市综治考核成员单位和部分乡镇办事处开展了专题调研,以期能从深层次上解决我市综治考核在全省排名落后的问题。

一、我市近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基本情况

(一)全省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 2005年度考核得分84.4991分,2006年度考核得分85.18分, 2007年得分89.464分。

(二)全省考核排名。2006年前全省以123个县市区进行排名,2007年起全省以128个县市区进行排名,我市2005年为116名,2006年为114名,2007年为115名。

(三)近年来我市综治工作的特点。近几年,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全省来看,虽然名次还是在后进行列徘徊,但自己与自己比年年有进步,具体表现在:一是领导重视的力度越来越大。全市各级各单位的综治意识普遍增强,综治领导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综治机构的待遇、人员的配备、经费的保障都有了明显的加强,责任追究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大综治”格局已基本形成。二是综治基础工作水平越来越高。考评内容涉及综治、公、检、法、司、610办、信访、教育、团委等部门及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单位,扣分的项目逐年减少,扣分的幅度逐年降低,2004年得满分的为三个项目,2005年得满分的有六个项目,2006年得满分的有十一个项目,2007年得满分的达到了二十三个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一年上了一个台阶。三是典型经验越来越多。2005年度推出的“东风社区‘六化’”,创建平安单位的“地税经验”,2006年推出“以房管人”的“南正街经验”,“三通”化解纠纷的“永安经验”,2007年推出村级治安防范的“向红经验”,关心留守儿童的“中沙经验”,学校综合治理的“东山学校经验”等,大部分的乡镇办事处从综治工作的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开展了创新活动。四是协调的效果越来越好,从单一的注重实际工作效果,到与有关方面加强沟通协调的转变,使有关上级机关增进了对湘乡的了解、理解。五是涉检单位的责任意识越来越强。省检涉及的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公安、检察、法院、司法、610办、教育、团委、铁路、财政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单位。过去都是被动地应付检查,现在都能够主动配合,增强了大局观念。六是市、乡综治办的建设越来越实。现在网络基本健全,制度基本完善,指导协调基本到位,成为了综治委实实在在的办事机构。

二、存在的不足

在看到自己进步的同时,应当正视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

(一)公众测评满意度不高。以2007年度为例,群众评价28分得16.78分,满意率为59.75%,调查数据反映如下问题:①公众对“盗抢机动车辆”、“入室盗窃”、“抢劫抢夺”、“黑恶势力犯罪现象”反映较为强烈;②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评价得分居于集贸市场、居民社区之后,反映了居民对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不满;③公众对“公安民警队伍建设”的评价不高,政法队伍建设评价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是司法行政干警、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

(二)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扣分较多,以2007年为例,公安执法质量5分扣了0.975分,居公、检、法、司执法质量扣分之最。

(三)信访形势严峻,非正常上访成为影响综治考核得分的一颗“定时炸弹”,工作一旦出现偏差,将可能成为主要扣分点。

三、加强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

纵观过去几年的考核分值,公众测评和公安业务工作考核所占比重较大,并呈逐年增长趋势,将有可能达到50%,以往几年我们的失分也主要是出现在这两大块上,因此,2008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化社会治安,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问题。

1、抓防范,把科技手段充分运用到社会治安上来。分两步走,第一步由政府出资,在城市的主要街面、路段、重点场所安装电子警察和探头,形成主要的监控系统;第二步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各小区场所的业主集资设立自身监控装置,就近并入全市的监控系统,编织一道覆盖城市各个角落的监控网,从而实现刑事发案尤其是“两抢一盗”案件大幅度降低,破案率大幅度提高的目标。

2、抓治理,抓实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一是以城区四个派出所为主,开展街头市面的治安巡防,增加街头见警率、见警车率,把巡防时间重点放在晚上;二是开展经常性的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滋扰、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人和事;三是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娱乐休闲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清查整治;四是出重拳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把湘乡政法队伍真正建设成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践行者和捍卫者。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领导干部要做勤于学习、执法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敢抓敢管、廉政勤政的表率。全体干警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进一步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深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执法质量水平。把党的监督与法律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监督制度建设与个案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开展经常性的执法巡查和案卷评阅活动,从而规范政法机关执法行为,提高政法机关执法水平。加强政法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坚决杜绝政法系统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违法乱纪,甚至司法腐败的现象,切实解决少数干警耍特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改善政法机关的形象。

(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把平安建设的着力点放在基层,继续推进“乡镇以村为主、城市以社区为主、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法人为主”的“三为主”工作。健全基层基础工作网络体系,配齐配强基层综治维稳人员,完善创新综治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的抓手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创建平安的主力军作用,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打造平安“细胞”,积小安为大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作用,加强对缺乏监护,具有不良习性青少年和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援助工作力度,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切实加大综治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宣传时间,在开展日常综治宣传的基础上,每年四月、九月进行两次集中的综治宣传月活动;二是注重宣传地点,结合实际将宣传活动向基层、向社区延伸,向人口密集的车站、学校、医院等场所拓展;三是注重宣传形式,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标语、挂图、宣传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四是注重宣传效果,大力弘扬正气,宣传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典型人物,把政法综治工作成果充分展示在人民群众面前。

(作者系中共湘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作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周建辉 责任编辑:闻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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