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至22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龙城宾馆国际会议中心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劳动合同法》培训班。这是我市首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我市600多家用人单位的劳资负责人参加了这次培训。
《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是继1995年颁布实施《劳动合同法》之后又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对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用工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法》真正成为维权天平上的新砝码,切实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劳动合同法》在我市全面、正确、有效的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劳动保障厅、湘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部署和要求,举办了首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在培训班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结合我市劳动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参加培训的人员对《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和内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梦洁的老板参加培训后,高兴地说:“《劳动合同法》是我国颁布不久的一部法律,我们对它缺乏了解,这次培训不但使我们全面地了解了《劳动合同法》,还大大加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法治必须懂法,这样的培训班以后要多办才好啊!” (彭可 肖自强)